【國昌質詢】不肖奸商引入中資炒股 綠委為個案修法脫罪|2025-04-2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Автор: 黃國昌
Загружено: 24 апр. 2025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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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詢官員: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法務部次長黃謀信
【不肖奸商引入中資炒股 綠委為個案修法脫罪】2025-04-2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刑事訴訟法相關修法,竟然有民進黨立委提案要求檢察總長於特定情況應提起非常上訴,並停止刑罰之執行,如此獨步全球的設計,連司法院跟法務部都說,沒看過類似立法例,到底是從何而來?
去年7月,台商鄭文逸聯手中國籍通緝犯任國龍炒作大同股票,不法所得高達12億5700萬,遭重判13年半。可恥的是,去年4月,就有民進黨的立委在「審判中」提案變更《證券交易法》及《企業併購法》的犯罪構成要件,意圖幫鄭文逸脫罪,遭到本黨團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
可恥的是,等到判刑確定,民進黨立委仍不死心,繼續提案變更非常上訴條件,完全配合鄭文逸後續的主張,如此量身打造、斧鑿斑斑的個案修法,乾脆直接提案判鄭文逸應無罪即可?
此外,我先前已多次質詢,金融重犯鍾文智早於2023年時,被高院法官直指為詐騙集團主謀,但因檢察官未起訴,所以無法究責,我也於2023年2月具狀告發鍾文智,新北地檢署案子是辦到哪去?
結果,等了超過兩年多,鍾文智人都跑了,新北地檢署才於近日起訴鍾文智,到底有何意義?更何況,細看起訴書,絕大多數的證據早於前案取得,告發後根本毫無偵查作為,是因為鍾文智是綠營權貴,等到人跑了才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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