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畜牧條例送入議會 議員建議納水質保護 2021-08-28 Thau PCF-TITV 原文會 原視族語新聞
Автор: IPCF-TITV原文會 原視
Загружено: 28 авг. 2021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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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喧騰一時的花蓮反卜蜂案,迫使花蓮縣府將卜蜂撤照,並允諾訂定自治條例,歷經1年時間,花蓮縣府訂定的草案在8月18日終於送入議會二、三讀程序。其中對於畜牧業者未來在部落範圍設置畜牧場,有議員就提出,部落的參與權、水源保護、原鄉土地的規範等意見,建議能夠納入畜牧條例中。
花蓮反卜蜂案在去年喧騰一時,迫使花蓮縣府允諾訂定自治條例,花蓮縣議會8月18日進行臨時會,並逐條審查「畜牧條例八條文的二、三讀會」。對於畜牧條例地方自治法,部落設置畜牧產業,原住民議員提出部落參與、水源保護區、原鄉土的規範等意見。
在第11條中,特別提到經營說明會、會議紀錄以及第12條的這個其他相關規定的文件,當中所指的經營說明會中提到,「其位於部落傳統領域或部落範圍者,應於公聽會和部落說明」,對此有議員就建議,文字上應該做出修正。
因為馬佛部落水源保護區,已有業者申請養殖乳牛1千頭,將影響當地居民的飲水安全、空汙,引起當地居民的陳抗,多位的原住民議員強調,位於部落傳統領域或部落範圍者,應通知部落與會,做經營相關說明,而且與部落做好溝通、說明,了解之後才能夠減少彼此間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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