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核心話題】港澳僅一水之隔,但關於「街頭攝影」和「肖像權」的法律規定竟截然不同?不小心可能會被即場報警?本集為你徹底拆解!
Автор: 膠攝現場
Загружено: 2025-12-16
Просмотров: 4485
⏰ 影片時間軸:
00:00 話題引入:內地演員在澳門的拍照風波
01:01 澳門法律:嚴格的「事前同意」原則
03:39 香港法律:依賴「事後補救」與私隱條例
05:15 法律原則深度對比:成文法 vs 案例法
07:50 攝影師實戰分享:如何安全、尊重地進行街拍
11:26 總結:尊重比技術更重要
🎯 核心產品亮點 (本視頻提供的獨特價值)
清晰的法律對比:將複雜的澳門(大陸法系)與香港(普通法系)肖像權法律,用「快餐店 vs 餐廳埋單」的比喻講得通俗易懂。
實用風險提示:明確指出在澳門,未經同意拍攝他人,被攝者可當場要求刪除並報警,法律後果比香港嚴重得多。
超越法律的價值引導:不僅講法條,更強調「尊重溝通」是攝影師的核心素養,提升內容深度。
💡 拍攝/創作心得 (來自視頻中的乾貨)
安全街拍方法:主持人分享其個人方法——先溝通,後拍攝。與拍攝對象聊天、建立聯繫、展示過往作品,在獲得信任和同意後才拍攝。這既是法律上的避險,也是獲得自然、有溫度作品的法寶。
心態調整:當被要求刪除照片時,與其視為對抗(「攝影師的尊嚴」),不如大方刪除,將其視為對他人的尊重,避免糾纏,才能繼續愉快創作。
了解在地文化:攝影師有責任了解拍攝地的法律與民情(如日本京都居民對拍照較敏感),不因個別人的不當行為而破壞整個攝影群體的創作環境。
💬 核心對話主題梳理
法律差異對比:
澳門:民法典明文保護肖像權,原則為 「事前同意」 ,未經同意不得拍攝、使用、展示,公益等少數情況例外。
香港:無獨立「肖像權」,主要透過 《私隱條例》、「妨擾」 等罪名進行 「事後補救」。例如,對方可主張你侵犯其私隱(如暴露其行蹤)或造成精神困擾。
案例與情境討論:
分析了引發話題的「內地演員在澳門拍路人」事件。
探討了「新聞採訪」、「歷史記錄」等涉及公眾知情權的情況下的法律豁免。
舉例了在香港可能構成侵權的其他情況(如拍到他人身份證、有版權的書籍內容)。
攝影師的應對與哲學:
在法理之上,強調了 「尊重」 的重要性。
討論了攝影的本質是記錄真實,但更應以「令大家開心」為原則,創造有價值的互動,而非單方面掠奪影像。
延伸文化討論:
由法律引申至對歷史、詩歌的解讀,強調不同時代(context)應有不同的理解尺度,呼應攝影也需因應時代和地點變化其倫理邊界。
如果欣賞我們《膠攝現場》請Comment Like 同Share 我們的Youtube頻道同facebook Page啦!
Online Store: https://plasticphoto.hk/
/ @plasticphotochannel
IG: PlasticPhoto
/ plasticphoto
主持人個人專頁
Joey:
/ joeypongpage
/ joeypong
Colin:
/ pklamfoto
/ colinpklam
#澳門法律 #香港法律 #肖像權 #街拍 #攝影法律 #攝影師必知 #澳門攝影 #香港攝影 #膠攝現場 #法律科普 #大灣區 #普通法 #大陸法
Доступные форматы для скачивания:
Скачать видео mp4
-
Информация по загрузк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