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擴散】重罪通緝?手銬加四警粗暴壓制Kiss 地板,非綠公民不配公民權,高雄雙罷劫負責人徐尚賢
Автор: 挺KP台中萌蛙陸戰隊
Загружено: 22 апр. 2025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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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第133條規定:「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罷免係憲法賦予人民之基本政治權利。 選舉權作用在於選賢與能,罷免權的設計,則期使民選公職人員能自我警惕,並具有監督及汰換不適任之民選公職人員的功能。
在台灣刑法中,偽造文書罪的處罰因其文書類型而有所不同:
偽造私文書者,可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文書者,可被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5年以上才得收押?)
偽造特種文書,可被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在偽造文書罪的案件中,聘請律師事先了解和分析案情是爭取更有利結果的關鍵。律師可以評估罪行是否有可能成立,在刑事偵查階段,適當的辯護策略規劃至關重要。被告的陳述對案件結果有著顯著的影響。
然而,由於檢察官或警方在辦案過程中可能會採取*嚴肅或威嚇的態度*,這可能讓許多當事人感受到壓力,從而影響他們的表達和決策,而說出非本意的說詞,一旦被記錄成為口供將無法更改,可能損害當事人的權益。因此,建議在警察局或檢察署進行筆錄時,應尋找律師協助,以避免錯失最佳辯護機會或對案件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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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來源:今日新聞/中天新聞/E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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