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不定罪與不犯罪 約
Автор: 禱告與靈修
Загружено: 6 февр. 2025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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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讀經靈修— 不定罪與不犯罪(約8:10-11)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0-11)
耶穌首次直腰說話是回答法利賽人的試探逼問,祂再次直腰說話是對婦人的審判,也是對所有人的一個警告和提醒。
有趣的是,耶穌對婦人的判決「不定罪」,其實是違背律法,所以祂先問「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如果法利賽人在場聽到耶穌的話,肯定要糾纏不止,大做文章。
神頒行律法,耶穌是神的兒子,祂可以廢去律法或不執行律法嗎?答案是否定的。雖然說「法律不外乎人情」,但出於人的自私貪心和不義偏心,法律常常成為有權有錢之人的工具,用來打壓窮人或打擊異己。人可能自定法律又不遵行,但神迥非世人,祂是律法的維護者和執行者。
耶穌的「不定罪」實際是「暫時」的不定罪,因為神終極的審判是在世界的末了,當耶穌再來以後,就是啟示錄所說「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個「不定罪」也是許多罪人在世上沒有被懲治受罰的原因。
耶穌在十架上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有人因此說「不知不罪」是耶穌給人一個脫罪的理由,但這不過是人自己以為罷了。藉著字義的研究,這裡「赦免」的原文,在聖經福音書中帶著人稱直接受詞的有「任憑(太15:14)、不許(可5:19)、由(可14:6)、留著(路13:8)」;或許「父阿、赦免他們…」更合乎這裡的翻譯是「父阿、留著他們…」
因為路加十三章,有人以為悲慘的遭遇是因人罪多的緣故。耶穌兩次說「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接著祂又講了一個比喻:當一個園主想要把三年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砍掉時,管園的說「主阿、今年且留着、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他砍了。」這裡的「留著」和前面的「赦免」在希臘文是同一個字ἀφίημι 。
耶穌的「不定罪」是叫人悔改而「不犯罪」。但不犯罪並不是不定罪的原因。如經上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而「不再犯罪」卻是你我「不被定罪」之人的渴慕和追求。
禱告:親愛的主啊,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哈利路亞,榮耀歸神!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王大慶牧師簡介
出生於台灣,1978至2000年在亞利桑那鳳城華人基督教會學習服事;後蒙召全職事奉。
2000年進入海外神學院深造,完成道學碩士。2001-2012 全職牧養北加灣區基督一家,2012-2023 美國佳音基督教會主任牧師;美國聖言講道研經學院認證的釋經教師。應邀擔任靈修會,退修營主題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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