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而生、為愛而活,身後留愛在人間 熱愛和平的世界公民 文鮮明牧師 第5章第9節 第261-265頁
Автор: CHIALING KUO
Загружено: 8 янв. 2024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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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而生、為愛而活,身後留愛在人間」
熱愛和平的世界公民文鮮明牧師 第5章第9節 第261-265頁
背景配樂
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
聖歌本 第20首 找到的榮光
感謝 鄭期武前輩 校稿 配樂
導讀
在最近讀到的一段聖言-第39屆子女之日(1998年11月19日),真父親揭示了
「你們的渴望是什麼?你們是時時想要在神之下,還是你們想要比神都還要偉大?{比神偉大。}在論到伙伴之間的愛的關係時,他們時時想要對像比自己更優秀。那是為什麼亞當想要夏娃比她更優秀,夏娃想要亞當比他更優秀。為什麼呢?就算你們去了靈界,你們也看不見神。神是無形的。…
因為他們是有形的存在,他們能夠創造出更多的刺激及所有的情緒。神想要看到他們達成比他自己還要更高的標準,因此祂可以經驗到更多的刺激與各種的情緒。…
在一個關係中,主體與對象如何能夠比對方更優秀呢?想要得到更多的刺激與各種的情緒刺激,是這天宙法則背後的力量。但是唯一能夠完成這様的理想的道路,就是行走著實踐真愛的犧牲道路-也就是付出之後就忘記及過著為人而活的生活。」
真父親自傳-第5章第9節(第261頁)-「為愛而生、為愛而活,身後留愛在人間」可說是以上聖言的美好詮釋。
為愛而活,是讓我們能夠比我們的對象更優秀的生活。真父親在自傳中描述母親背著小孩在捷運站賣壽司的景象。這様的描述,真是觸動了做為母親的我-雖然尚不致要在捷運站賣壽司,但是從懷孕開始到瓜瓜墜地、做月子、週歲、幼兒園、小學….,撫養子女成長的所有過程等等-做為一位母親的生活,就是一個「付出之後就忘記的為子女、為丈夫、為家庭而活的生活」!
誠如真父親說的,上天是公平的,每一個人的一生都擁有「七年」的光陰去記錄「付出之後就忘記的為人而活」的生活。每一個人要怎麼去記載,則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分擔,是任何人都無法為我們來行走的。而愈是困難的生活,當我們走過之後,那様的生活也帶給我們對應的成長與滿足感、幸福感。
能夠通過做為母親的生活來領悟真父親的聖言,也是滿足與幸福的泉源。近來很喜歡「為愛而生、為愛而活,身後留愛在人間」的聖言,於是把這段聖言錄了起來,除了方便自己搭車做家事時訓讀,也希望能夠分享大家,一起領受聖言的恩惠與保護。
為愛而生 為愛而活 身後留愛在人間
健全的人生乃是捨棄個人的私欲為公而活的人生。這是古今東西的真理,孔子、耶穌、釋迦牟尼、穆罕默德等所有世界性的宗教領袖,都曾教導這樣的真理。遺憾的是,真理往往因為太簡單、普遍而容易被人忽視。然而,任憑歲月流逝、物換星移,真理卻永不改變,因為,即使科技文明日新月異,人活著的本質卻依然是亙古不變。
人最親近的老師是自己的心,它比最親密的朋友還寶貴,甚至比父母都更寶貴。所以,人生在世要時刻向最親近的老師----自己的心確認:「你現在過得好嗎?」任何人只要領悟到心是自己的主人此一事實,並注重心的修練、與之親近,那麼,就都能夠聽見自己心的聲音。假如聽到自己的心在哭泣,就應該馬上停止目前正在做的事情,因為折磨自己的心,就等於是毀滅自我;傷害心,就等於在傷害自己。
想要將心修練得清澈明亮,就必須挪出一段時間,放下俗務,獨自面對心。雖然那段時間可能會極其孤獨,但是當你關注心、親近心的那一瞬間,你才能真正成為自己心的主人,而那正是禱告和冥想的時刻。摒除周遭的紛亂與喧囂,沉澱自己的思緒,就能透視內在的心靈深處。若要達到那境界,通常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和工夫,沒有人是可以一蹴可及的。
就像愛不是為了自己一樣,幸福與和平也不是為了自己。愛需要對象,同樣,理想、幸福與和平也需要對象,這所有一切,都發生在與他人的互動關係之中。一個人如果只看見自己,那麼即使想愛,也無人可愛;即使懷抱著凌雲壯志,也無法真正實現夢想。單獨一個人是不可能擁有幸福的,也談不上和平,必須要有對象,此乃意味著對方比我更重要。
你應該看過母親背著小孩,蹲在熙來攘往的捷運站入口賣壽司的景象吧!為了趕早晨上班的尖峰,母親連夜包了壽司,背著哭鬧中的孩子出來販賣。目睹此景,路過的行人可能會無心地說:「哎喲!要是沒有那孩子,也許還好過一點……。」但事實上,母親的動力卻正好是來自孩子,因為背上哭哭啼啼的孩子,母親才能更堅強地撐過來,孩子才是母親的動力根源。
假如一個人活了八十歲,嚐盡喜怒哀樂、酸甜苦辣,這八十年的歲月看似漫長,但除去睡覺、工作、吃飯、聊天、喜宴、葬禮,以及生病的時間,剩下的時間差不多也只有七年而已。也就是說,即使我們能活到八十歲,其中能真正為全體而活的時間,也大概只有這短短的七年而已。
人生就像一條橡皮筋,拉開來可長可短,決定全在於你。上天是公平的,每個人都擁有這七年的時間,但這段時間對某些人來說,可能只能發揮出七天的價值;而對另一些人而言,則可能會發揮出七十年的功效。時間本是純淨空白的,需要我們去填滿它,人生也是一樣,誰不希望享受安樂、品味美食呢?但在吃飯和睡覺的同時,時間也在悄悄流逝。當生命到了盡頭,肉體被埋入土裡的瞬間,一生的榮華富貴就如夢幻泡影一樣消散掉了。只有為全體而活的七年時間,將留給後人緬懷;只有在那七年的歲月,可創造我八十年生涯遺留在這世間的痕跡。
人不能決定自己的生死,也無法選擇自己的命運。不但生不由己,連活著和死亡也都難以主宰,若對自己的人生大事尚且無權過問,這樣的我還有什麼可值得炫耀的呢?既不能選擇出生,也無法擁有真正屬於自己的東西,最後還躲不開死亡之路,這樣的人生即使拿出來炫耀,也只是徒增淒涼罷了。
就算擁有比別人更高的地位,也不過是轉眼的榮華;就算累積了豐厚的財富,面對死亡的關卡也只能撒手歸西。金錢、名譽、學歷、地位,這所有的一切都將隨著時間一同流逝,無論多麼優秀偉大的人物,也只是一個終必入土的卑微生命。我是誰?為什麼要活著?人總是在問這些問題,但始終找不到答案,所以各位要明白,就像出生的動機和目的並非由自己決定一樣,我活著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我自己。
有了這樣的覺悟,那麼「人生應該怎樣度過?」的答案就很簡單了!既然是因為愛而出生的,就應該追尋愛而生活。我們的生命是在父母無限愛的灌溉下誕生的,因此也要用一生的努力來回報那份愛,其實也只有這一點是我們在人生中能夠憑自己的意願所做的唯一選擇。在我們所獲得的七年的時間中,究竟能付出多少愛,這將決定我們人生的成敗。
人生難免一死,按照一般的說法,死就是回去了,回去是指回到原來出發的地方,也就是回歸根本。在我們生活的宇宙中,所有的運動都具有循環性,山上融化的積雪沿著山谷流下,形成小溪,匯聚成河流,再注入大海;然後又在炙熱的陽光照射下,變成了水蒸氣,升入天空,再變成雨水或雪花。如此,回歸原本所在的位置,這就是死。人死之後要回到哪裡?人是由心和體構成的,既然死是脫掉肉身這個臭皮囊,那麼就應該是回到心靈原本的所在之處。
不談「死」就無法談「生」,就算是為了瞭解人生的涵義,我們也必須正確瞭解什麼是死。只有那些陷入死亡的絕境,為了多活一天而向老天爺拼命呼求的人,才能明白怎樣才算是真正有價值的人生。
生而為人,一生最重要的是,過一個不犯罪、不留陰影的人生。關於何謂「罪」的問題,無論是宗教或哲學界都有很多的爭論,但有一點很清楚的,那就是凡違背良心的事情就不要做,假如做了愧對良心之事,則必然會在心中留下陰影。
其次,我們要比別人更努力工作。不管活到六十歲或七十歲,人生總是有限的,是否能活出比一般人更豐富兩倍、三倍的人生,就取決於你如何利用那些光陰。根據需要而把時間細分成若干段,分秒必爭地認真工作,那樣的人生就很有價值。別人種一棵樹的時候,我種兩棵、三棵,以此勤勞、誠實的態度過一生吧!不過並不只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他人;不只是為了自己的家庭,也是為了鄰居;不只是為了自己的國家,也是為了世界。世間所有的罪惡,都出於把「自己」放在首位,個人的貪念和不斷膨脹的欲望,不但傷害鄰人,也會毀滅社會。
世間的人、事、物,總會來到隨風而逝的一天,就連心愛的父母、丈夫和妻子,以及子女,最後也終須一別,到頭來剩下的,唯有一死而已。人死後只留下一座墳墓罷了!各位不妨思索,要在自己的墳墓裡放些什麼內容,才能算是度過有價值的人生呢?走過死亡這道門,生平累積的財富或社會地位,就轉眼成雲煙了,都變得毫無意義。人既誕生於愛、生長於愛,那麼,告別人生舞臺後也只有愛能存留於墳墓裡。我們的一生無非就是因為愛而生,彼此分享著愛而活,最後再回歸到愛裡面,因此,每個人都應當盡一生努力,身後留愛在人間。
熱愛和平的世界公民
P261~P265
訓讀結束
「人不能決定自己的生死,也無法選擇自己的命運。」
儘管我們不能決定自己的生死與命運,但是我們可以選擇「為愛而活、身後留愛在人間。」
我們每一個人在前往靈界時,我們的行囊裡只能裝帶我們在人間結實的「心情愛精誠」。我們的行囊是裝載了少於「七年」的「心情愛精誠」,還是超過「七年」的「心情愛精誠」呢?
而這些「心情愛精誠」,是眾生所紀念的嗎?是能夠感動真父母、感動天父母與感動靈界的嗎?
祝福各位有一個美好的一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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