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 婚姻平權修法公聽會 - 陳南州牧師 (附逐字稿)
Автор: Redefine
Загружено: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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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空上字幕,所以把逐字稿放在下面。
我深信上主的愛長闊高深,遠超過人所能想像。
對人、對人所組成的教會可以失望,但對上主,我仍心存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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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出席這個公聽會,是因為我相信耶穌基督向世人彰顯的是上帝的愛,我相信基督教會應該要學習耶穌基督做和解的使者,要特別關照社會的邊緣人、弱勢族群、變成他們的苦難與盼望。
因此,我認為基督教會要支持同志,要爭取婚姻平權。
基督宗教裡面不同信仰傳統的教會對同性愛的理解不太一致,以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有宣教合作關係的一些多年的教會為例,
加拿大聯合基督教會,按立同性牧者,長老教會反對,
美國長老教會、美國聯合基督教會都按立同性牧者、同性婚姻的牧者,
英國聯合歸正教會、蘇格蘭教會,最近也通過、接受同性愛的基督徒作為牧者,但紐西蘭教會不接受,
澳大利亞聯合基督教會,花了將近二十年的時間還繼續在討論,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從1996年也開始討論,在2004年也有一個研究報告出來,我們繼續還在討論中,
基督宗教不同信仰傳統,之所以會有一些不同的態度、對同性愛會有不同的態度,主要是因為對於聖經的本質和詮釋有不同的認知。不過,即使對聖經有不同的詮釋,基督徒都認為要在耶穌基督裡合一,向世界見證上帝的愛。
有些基督徒認為聖經裡面有一些經文是反同性愛的,但是也有一些基督徒認為,那幾處經文、有關同性性行為的這些教導其實是在特定的宗教、社會、文化處境裡面產生出來的,跟近日所說的同性愛毫無關聯,那麼聖經的詮釋不能夠全然依照字面來解釋,基督徒若想從聖經得到現代意義,就不能夠完全忽視詮釋者的社會處境、還有他的實況、還有科學,還有理性,以及詮釋者的生命經驗。
根據這樣的詮釋原則,我認為聖經中有關反同性性行為的記載,並不能直接適用於反對今日的同性愛,比如說今天基督教會並沒有引用舊約十誡的第四誡,說要守安息日,所以今天基督教會都守禮拜六為安息日,沒有,今天的基督教會並沒有,因為今天的基督教會已經在我們的實況裡面重新詮釋聖經。
從婚姻的意義來講,我要引用美國普林斯頓神學院教授William Johnson他的著作來說,他說聖經中的婚姻與家庭在於兩人彼此互相需要對方,並竭至於愛、委身,無論貧窮疾病健康,同甘共苦、生死不渝的在一起生活,所以他基本上是兩人互為伴侶,相愛委身,一起共同參與更寬廣的社群生活。
Johnson教授認為,同性愛的結合是符合聖經中所說的這些元素,他同時也主張在法律上承認和教會生活中祝福同性愛之結合,是有助於同志生活在盟約的脈絡中。
強生(教授)這種主張是有意義的,因為性這個詞是上帝的創造,性關係也不是只為了生育兒女,不過性關係也應當在一種負責任的行為、無論是異性愛或同性愛,性關係都應該是建立在兩人互愛的基礎上,同時也應該彼此忠實於對方的一種委身。
我之所以主張婚姻平權,不只是我從聖經研究的一種信仰理解,這也跟我跟許多同志基督徒相處的一種生命經驗。
十多年來我在花蓮,跟一個由同志基督徒組成的小團契,跟他們一起研究聖經、一起讀書、彼此分享生命中的各種經驗,我稍稍了解同志的苦難與盼望,其中的一項就是他們不能夠公開享受他們的愛與婚姻,他們的生命被現在的婚姻制度給限制、給傷害,他們的苦難與盼望呈現在我的面前,我不能夠不為他們發聲。
身為教會在討論同性愛的議題的時候,請我們不要忘記,我們是在討論人的生命,和人的關係,我們不是在討論東西。在討論人的生命的時候,討論人的關係的時候,我們需要有更多的同情心跟同理心,在基督教會歷史中,基督徒對許多議題並沒有取得共識,但基督教會尋求用對話、討論的方式來相互了解跟尊重。
美國浸信會,這是一個被認為是、認為同性愛是罪的一個教派,一位牧師,也是神學家,David Gushee,他在他的書,changing our mine,去年出版的,他說,他呼籲所有的基督徒開放心胸,在他接觸、認識同志以後,重新詮釋聖經,他從過去抨擊同性愛,轉變為接納、祝福同性愛,我想我們的台灣的社會,特別是基督教會,需要這樣子的一種心態。
不傷害他人、兩人間相愛、互相委身的同性愛,在哪一個面向違背基督教的信仰、基督倫理咧?同志實現天生的性傾向,朝著兩人相愛、相互成全,是以充實生命為目標來邁進,跟破壞關係的殘暴不仁、惡毒宰制他人的心意和作為完全不同,這不是很明顯的嗎?
基督教的聖經,舊約耶利米哀歌第三章,引用現代中文譯本,第三十四節至三十六節是這樣講:「在獄中受折磨,主必關懷!天賦的人權被蹂躪,主必關懷!在法庭上受冤枉,主必關懷!」
我在基督徒反婚姻平權的活動報導中,看見一些反理性的言詞,和不尊重同志的舉止,我個人深表遺憾,也為基督教會帶給我們社會的負面觀感深深致歉。
基督信仰不反理性,更不凌辱他人,基督徒不可以否認其他人、姊妹、或弟兄的尊嚴,因為藐視一個人的尊嚴,就是謀殺他。
基督教有獨特的信仰觀點,但處在一個宗教多元的民主社會中,基督徒裡當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並主張也不能以其宗教信仰的價值來凌駕其他國民的觀點,更不會阻擋社會上少數族群追求平等的權利,有些基督徒不明白、會誤解,對婚姻平權所帶來的影響有所恐懼,但基督徒應該記得聖經有句話說:「有了愛,就沒有恐懼。完全的愛驅除一切的恐懼。」
承認辛巴威獨立後,第一任的總統,也是衛理公會的牧師,Canaan Banana,他曾經寫過一篇短短的文章,叫做帶給人自由的愛,我引用其中的幾句,來作為結論,他這樣說:
「我若傳講人類生命的神聖價值,卻對受壓迫的同胞袖手旁觀,我就是個假冒為善的人;我若知道在什麼情況下當作什麼,卻沒有在當時做它,這就背棄了愛的命令;愛不是從一本書或一個傳統來定義,愛不只是理論的好處,愛是以人們的實際需要來定義。」
今天,同志、同性愛的朋友們實際的需要,就是 婚 姻 平 權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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