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家庭冀領養幼童被要求先棄養再申請 多名議員質疑做法
Автор: 無綫新聞 TVB NEWS Official
Загружено: 26 янв. 2022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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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寄養家庭照顧一名幼童近兩年,希望領養他,但政府要求家庭先放棄寄養,重新輪候領養申請,幼童要交由另一家庭寄養。多名議員質疑勞福局的做法。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謝偉俊稱:「局長回答我,先帶走他(幼童)慢慢再等,完全沒有人性,你講所謂理性、公平性,但完全不明白幼童,狗帶走了再回去都不好,何況是人?是否需靈活彈性處理?」
新民黨/公民力量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容海恩說:「局方未有解釋清楚政策原意及政策根本在哪,也都沒有任何法例包括領養條例,指這個做法不可行;也參考其他外國地方,如英國、美國,有寄養至領養政策,我想問局方會否考慮甚麼才是兒童最大利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寄養家庭只是一個適合居所,能夠給予一個幼兒短暫照顧,已符合有關條件,所以兩者條件有時可以差很遠,所以寄養家長不一定可以成為領養家長,這個暫時的安排確保,不會有因為一個所謂利益衝突,導致兒童福祉會受到影響。小朋友不容易找到領養家長,當這些寄養家庭樂意做(領養)工作,我們也非常樂意。不是『一刀切』,一定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家庭因素,兒童因素及種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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