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解讀(15) 2026 01 02 18 52 EST Recording
Автор: Manny Lau
Загружено: 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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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提要: 修習止觀依「法假安立」的菩薩藏。依名句文知法知義。
修習止觀不離菩提願。
止觀(遍滿所緣境事,淨行所緣境事,善巧所緣境事,淨惑所緣境事。)
一、「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觀、毗鉢舍那)
單修觀:「思惟心相」(相分)
二、「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止、奢摩他)
單修止:「思惟無間心」(見分)
三、「事邊際所緣境事」
「正思惟心一境性」(止觀雙運)
盡所有性(一切有為法:三科、四諦)
如所有性(真如,亦即無為法)
四、「所作成辦」佛境
方法
善聽善受十二分教、三十七菩提分法:總法(智)、別法(見)
言善通利(破文字關)
意善尋思(如理作意)
見善通達(破義理關)
獨處空閒、相續作意而起輕安。
得果
三種毗鉢舍那:
有相、尋求、伺察。
三種止相:
治散心的無相
治沉沒的舉相
不動的捨相
止觀現前的五散動:
作意。墮入二乘。
外心。隨外所緣。
內心。惛沉、睡眠、愛定。
相。遍計所執相。
麤重。起我慢、我所。
(本次經文及略解)
(經文)「復次,善男子!彼諸菩薩,由能了知四種義故,名為知義。
何等四義?一者、心執受義;二者、領納義;三者、了別義;四者、雜染清淨義。
善男子!如是四義,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略釋)又四種知義
依四(念住)義普明知義。
心執受,指第八識。執是攝持的意思,賴耶執持種子以為自體,變似根身持令不壞而生覺受。(身念住)
領納,與第八識相應的受,第八識變似器世界,自緣所變,是為領納。諸識皆有受能領納。(受念住)
了別,諸識的行相,一識生起,對自所緣境皆有了別的作用。(心念住)
雜染清淨,染淨法以心為本,因心而生,依心而住。(法念住)
(經文)「復次,善男子!彼諸菩薩,由能了知三種義故,名為知義。何等三義?一者、文義;二者、義義;三者、界義。
(略釋)知無量世界
再約三義以明知義
• 文,名句文
• 義,義相,十種相
• 界,差別,五種界
(經文)「善男子!言文義者,謂名身等。
(略釋)名身、句身、文身各有聚集的意義,為一類。
(經文)「義義當知復有十種:一者、真實相;二者、遍知相;三者、永斷相;四者、作證相;五者、修習相;六者、即彼真實相等品差別相;七者、所依能依相屬相;八者、即遍知等障礙法相;九者、即彼隨順法相;十者、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患功德相。
(略釋)十種義義(義相):
• 真實相。真如實相。
• 遍知相,苦諦,苦應知。
• 永斷相,集諦,集應斷,
• 作證相,滅諦,滅應證。
• 修習相:道諦,道應修。
• 即彼真實相等品差別相:這前五相的差別。
• 所依能依相屬相:一切相皆有能所依的關係。
• 即遍知等障礙法相:障礙法相者,即四諦下各別的煩惱。
• 即彼隨順法相:隨順法相者,即能斷除四諦下的煩惱的智慧。
• 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患功德相:不能遍知及永斷煩惱等障,即成煩惱過失;若能遍知永斷,即成智慧功德。
(經文)「言界義者,謂五種界:一者、器世界;二者、有情界;三者、法界;四者、所調伏界;五者、調伏方便界。
(略釋)把一切法歸納為五類,是為五界(界者,類別):
• 器世界:總攝無量為有情受用的東西、方所。
• 有情界:四生三有的有情。
• 法界:十方無量世界所有諸法,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等等。
• 所調伏界:十方無量世界所化的有情。
• 調伏方便界:調伏十方有情的種種方便,如秘密、顯了,攝受、折伏的手段。
(經文)「善男子!如是三義,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略釋)總結三種義:
• 名、句、文
• 十相義
• 五種界
(經文)慈氏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若聞所成慧了知其義,若思所成慧了知其義,若奢摩他、毘鉢舍那修所成慧了知其義,此何差別?」
(略釋)彌勒菩薩再問佛由聞、思、修的智慧修成的止觀,三者的分別。
(經文)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聞所成慧,依止於文,但如其說,未善意趣,未現在前,隨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脫義。思所成慧,亦依於文,不唯如說,能善意趣,未現在前,轉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脫義。(上)
(略釋)佛對每種慧各以六義回答慈氏菩薩所問(上):
聞所成慧:
1. 聞慧依止於文,聽聞必賴名、句、文,然後方能生起。
2. 但如其說,依所聽聞所詮的義理。
3. 未善意趣,依文取義,但未能善巧通達聖意。
4. 依所聞來緣所緣境,未得親證其境。
5. 由聽聞聖教所得,由於未在定位,故只是隨順解脫。
6. 雖能隨順解脫,但由於聞慧仍在散位,所以未能領受成解脫義。
思所成慧:
1. 思所成慧亦如聞慧依止於名、句、文。
2. 不是依文取義的去理解,思惟了不了義差別。
3. 由於能如理思惟:遂能善巧通達聖者意趣(平等、別時、別義、補特伽那意趣)。
4. 雖然思慧較聞慧勝,但因為仍在散心位,所以未得親證其境。
5. 此隨順解脫的成分亦勝聞慧。
6. 因為煩惱未斷,所以還未能證覺而得解脫。
(經文)若諸菩薩修所成慧,亦依於文亦不依文,亦如其說亦不如說,能善意趣,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現前,極順解脫,已能領受成解脫義。善男子!是名三種知義差別。」(下)
(略釋)修所成慧:
1. 修所成慧亦依於文亦不依於文。修慧依總、別教法便是依文;若離言教而取義,便不依文。
2. 如思慧,如其說亦不如其所說,思惟了不了義差別。
3. 如思慧,能如理思惟,所以能善趣意。
4. 由修奢摩他毗鉢舍那而得定,由定故,有所知事同分影像現前。如修不淨觀,即有不淨事同分現前;修緣起觀,即有緣起事同分現前。
5. 定力伏除現行煩惱的活動,即得最極善順於解脫。
6. 修慧能解脫煩惱,煩惱障既除,遂即證得解脫。
(經文)慈氏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修奢摩他、毘鉢舍那諸菩薩眾,知法知義,云何為智?云何為見?」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我無量門宣說智、見二種差別,今當為汝略說其相。
(略釋)慈氏菩薩再問修奢摩他、毗鉢舍那法與義中,以慧為體的智與見,什麼是智,什麼是見?
智與見的差別很多,佛已廣泛宣說,今為菩薩略說兩者於表相上的差別。
(據《瑜伽師地論》)過去、未來的慧名智,見現在境的名見;
聞思所成名智,修所成名見;
能斷煩惱的,名見,煩惱斷已,能證解脫的,名智;
緣自相境(真如實相)的,名智,緣共相(唯識相)的,名見。
(經文)若緣總法修奢摩他、毘鉢舍那所有妙慧,是名為智;若緣別法修奢摩他、毘鉢舍那所有妙慧,是名為見。」
(略釋)緣總法:即緣一切契經等法,集為一團、一分、一聚,作意思惟,是為緣總法修奢摩他、毗鉢舍那。
緣別法:即緣各別經教,思惟其法,修奢摩他、毗鉢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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