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人權--自由與人權的關聯(46)
Автор: Share Your Loves
Загружено: 16 апр. 2024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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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宏觀的角度來看,自由是一個人的基本人權,但是正如,《甚麼是自由》這部影片所提到的概念,自由有一定的範圍與限制,個人自由不應該侵犯到他人自由,否則也就等於侵犯到他人的人權。個人自由被保障的範圍屬於人權議題,沒有人權保障的國家,自由只是空談;因為很多時候,人權保障是靠人們的自由意志與勇氣所爭取而來的。從歷史經驗中得知,在沒有言論自由的封建社會下,所有反對專制、反對政府、反對傳統的言論與意見,都很容易遭到打壓與封鎖,在這樣的情況下,人權往往只是空談。因為當人們生活在不能自由發表意見的「一言堂」之下,就會漸漸失去「自由思想」,不敢嘗試新事物,不敢冒險犯錯並承擔後果,如此一來,社會當然不可能進步。只有在自由思想風氣盛行的社會下,群體才有進步的可能,這也是為什麼自近代工業革命以來,也不過是一百多年的光景,人類的發展卻超越過去幾千年的原因之一。因此,人權很多時候與民主政治有緊密的關聯,在一個非民主國家,例如極權或是獨裁國家,對人權的保障都有諸多限制,不是每個人都享有性別平等權、言論自由權、受教權等等。一個極權統治的國家,人們因為沒有言論、集會自由,無法選舉,對統治者完全無法提出任何建議,也沒有可以與之抗衡的力量,久了政府就會腐敗,完全不受人民的控制,人民也因此失去最基本的權利。畢竟,在極權統治或專制的非民主國家,不會有保障人權的措施。於是,抗爭與群眾運動就成為唯一獲得人權的方式,進一步再透過法律,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擴大個人人權範圍,並在最大程度上限制政府與群體的權力。我們所熟知的近代人權鬥士,包括印度甘地(Gandhi)、美國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南非曼德拉(Nelson Mandela)等人。都是透過大規模的群眾運動來爭取人權保障。相反的,在民主國家,人民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可以對政府以及統治者提出改革建議,透過選舉與公眾輿論的力量,制約政府與統治者。當政府與統治者的權力受到監督與控制時,人民才有基本權利與自由。當然自由也必須有一定的限制,在民主政治下過渡氾濫的自由,一樣會造成混亂與暴民政治。法國啟蒙時期思想家孟德斯鳩就明白指出:「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而是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所以民主也必須建立在有文化素養的人民與法治政治基礎之下,才能發揮最好效果。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1869-1948)是二十世紀初期最重要的人權鬥士,甘地一生堅持非暴力抵抗,通過「非暴力」的公民不合作,甘地最終讓 印度人民擺脫殖民地的不平等待遇,使印度脫離了英國的統治。甘地因此而成為印度的國父,是印度人心目中最偉大的政治領袖,人們尊稱他為「聖雄甘地」。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1929-1968)是一位美國牧師、社會運動者、人權主義者和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領袖,也是 1964 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他主張以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法爭取非裔美國人的基本權利,而成為美國進步主義的象徵。為了爭取黑人工作機會和自由權,在華盛頓發起大遊行,發表了「我 有一個夢」的著名演說。超過25萬人聚集在華盛頓特區,爭取立法通過所有人民均享有平等權。此次遊行,促使美國黑人的權利向前邁進一大步。1964 年美國通過民權法案,這條法案保證了人民在居住、大眾
設施、投票、及公立學校上的平等權,而且每個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審訊及陪審團審判。曼德拉(Nelson Mandela,1918-2013),近 20 年的反抗運動加上 30 年的牢獄生涯,曼德拉最終成功地結束南非種族隔離,並成為南非首位黑人總統。是南非著名的反種族隔離革命家、政治家和慈善家,亦被廣泛視作南非的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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