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救赎所有的罪都已得赦免
Автор: 主恩够用
Загружено: 3 мар. 2024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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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救赎所有的罪都已得赦免
歌罗西书第1章
--【第13节】--「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
--【第14节】--「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
13-14节呼应《出埃及记》六章6-8节,引用以色列人出埃及、进迦南的经历,描述神对新约信徒的救赎工作,正如保罗自己得救的经历。
过去,神怎样施行神迹,将以色列人从埃及的奴役下拯救出来,把他们带进迦南应许之地;如今,神也照样用祂「荣耀的权能」,「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接受基督合法权柄的管理。
保罗刻意只说「黑暗的权势」,而不是「黑暗的国度」,因为「黑暗的权势」只是一个混乱无序的叛乱团体,完全无法与「爱子的国」相提并论。
神「爱子的国」,就是基督掌权的国度。这个国度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基督复活开始、到「祂来的时候」;第二阶段是「末期到了, 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 就把国交与父神」,那时,神 将使万物复兴,爱子的国度将来要统治全地。
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都是父神「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并非仁慈的圣子救我们脱离了忿怒的圣父。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救恩都是团体性的,得救的信徒不只是个人从罪中得着释放,而且也是从一个叛乱的团体,转移到了合法的国度,臣服于合法的君王,与祂的臣民建立和平的关系。
在古代中东,当一国的君王打败另一个国家后,常常强迫战败国的人民迁到其他地方居住。我们信主前都活在黑暗里,信主后的肉体也习惯于停留在黑暗里,因为罪人的本性是「不爱光,倒爱黑暗」。因此,神也强迫被拣选的人「脱离黑暗」,迁到基督光明的国度。「迁到祂爱子的国里」,不是根据人的主动的选择,完全是根据神的拣选和恩典;胜过「脱离黑暗的权势」,也不是出于人的能力,完全是出于神的权能和工作。
神救赎我们的方法,是借着基督十字架的代赎,让「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救赎」,原文是「用赎金拯救」,比如从奴隶市场买赎奴隶,实质就是权柄的转移。人从来都不是绝对自由的个体,不是在这个权柄之下,就是在那个权柄之下。得救之前,是被罪捆绑在反叛的黑暗权势下;得救以后,要接受 合 法 的 君 王 权 柄。
解读来源为《圣经综合解读》
Comprehensive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www. cmcbiblerea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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