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年花近億買新館藏 圖書館大嘥10罪
Автор: HK ON TV
Загружено: 12 сент. 2017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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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2014年,公共圖書館被發現棄置大量被註銷的書籍於路旁,當中包括外表與新書無異及只有少數借書紀錄的書籍,而康文署於2012年至2014年間銷毀逾160萬本圖書,被批評浪費,申訴專員公署遂在2014年至2017年展開主動調查,發現康文署在採購和註銷圖書館資料,以及協調兩者方面有10項不足之處。
申訴署發現,康文署多年來以每年採購「不少於70萬項」圖書館資料為指標,惟一直未能解釋採用的具體理據,公眾無從監察所採購的數量是否適切恰當,然而康文署過去多年的採購數量均較指標超出10萬項以上,每年花費動輒近億港元。而公共圖書館總館藏的數目在過去8個年度增加16.8%,但同一時期的每年借出數目則下跌18.2%,專員指明白兩數字不宜直接比較,但有需要加強分析箇中原因,檢討每年增購館藏的數目和種類是否需要作出調整,以更貼近公眾的需求。
申訴署又發現,各圖書館的統籌和制訂總採購計劃的程序和理據欠明確紀錄供查證,例如館長只須提議增購中文或英文資料的總數,但毋須註明資料的種類及書目,亦不需解釋增購的原因。各圖書館建議的採購計劃書是否有落實亦無從得知。
申訴署續指出,2015年中前個別館藏資料被註銷是屬於殘舊、破損或過時無從稽考,行政管理情況不理想,其中2014/15年度註銷最多的書籍屬中文小說類,佔整體20%,其次是佔16%的應用科學類。而經公署介入後,康文署在2015年中實施新修訂內部指引,要求記錄註銷分類,但未有將資料作深入分析,以提高館藏水平。申訴署又認為,康文署以廢紙廢物方式處理被註銷的資料,做法不理想及僵化,認為可與慈善機構合辦義賣活動,以加強讀書風氣及物盡其用。
申訴署又批評,康文署在處理上司公司刊物上進退失據,未有考慮該些刊物的借閱情況,便以廢物回收方式處理,當受到公眾批評時又撤回決定,故署方應收集相關刊物的借閱數據,以制訂合適的處理方式。此外,申訴署認為圖書館的採購及註銷工作應互相配合,以及其資訊管理系統亦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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