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悲劇!房奴慘叫!家毀債存!房子燒沒了,房貸還得繼續還?殘酷但必須說清楚的真相,六個錢包換灰燼,三十年光陰贖空債!房貸的殘酷真相,讓你徹夜難眠!
Автор: 粵語頭條
Загружено: 202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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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億樓奴今次真系天塌落嚟啦!層樓燒到清光,供樓貸款竟然仲要繼續還!六個荷包換來一堆灰,而家淪為人肉提款機,剩低得個絕望二字!
最近,網上有個帖講到「層樓冇咗,供樓系咪照樣要還」,就好似深水炸彈咁,炸出咗無數潛水嘅「供樓奴」。
個帖講嘅情況極端到極:一場大火將個家燒到剩番個殼,倖存嘅人居然仲要面對銀行張催款單。
點解呢個話題會即刻爆開?唔系因為件事有幾離奇,而系因為太過真實,一野戳中每個孭住供樓、用「六個荷包」同未來三十年光陰換來一個「家」嘅人,內心最深處嗰份驚。
我哋成日以為,層樓系我哋條根、系避風港,但個帖血淋淋話畀我哋知:呢條根,可能脆過你想象好多。
聽落系咪好似銀行嘅霸王條款?
簡直系「趁你病,攞你命」!
但今日,我要潑你一盤冷水:呢樣嘢,真系唔系噉樣。
攞香港宏福苑來講,火救熄咗,但供樓——照樣要還!銀行而家話「提供6個月供樓寬限期、免罰息同手續費」,聽落好似「仁慈咗啲」。但好多網友爆粗問:「層樓都燒冇咗,憑乜仲要還錢啊?」呢篇文章,就試下將個問題講穿。
每個貸款買樓嘅普通人都要知:你以為屬於你嘅層樓,其實根本唔完全屬於你。你諗下,我哋買樓嗰陣成日咁諗:「呢層樓以後就系我個家啦。」但現實系:層樓在你仲未還清貸款之前,都唔算「完全屬於你」。點解?因為層樓已經押咗出去。簡單講:你今日畀3成首期,銀行幫你墊咗7成,銀行先系真正揼錢落呢層樓嘅大股東。你只系「承諾未來30年慢慢還錢畀銀行嘅債務人」。所以:層樓,系抵押品;供樓,系債;層樓燒冇咗唔等於債會自動消失。呢個就系合約嘅本質。
講返點解層樓燒冇咗,貸款都唔可以免?核心得一個:供樓系借貸契約,抵押品唔系還款來源。對銀行來講,供樓結構好簡單:銀行借你錢,你未來按期還錢,並將層樓押畀佢做擔保。要記住兩個關鍵:第一,供樓合約本體系「借錢」,唔系「買樓」。銀行同你簽嘅,系借貸合約,唔系樓宇買賣合約。層樓只系你履約嘅擔保,唔系債嘅替代品。所以層樓燒冇咗,銀行嘅權利冇消失,債亦唔會因為抵押品毀咗而「自動冇咗」。換一個例就清楚:我同你借50萬買車,架車撞毀咗,我可唔可以話「車冇咗,我唔使還你錢」?明顯唔得。供樓都系同一邏輯。第二,抵押品毀咗唔等於債免咗。抵押系「擔保手段」,唔系「還款方式」。佢嘅作用類似:「萬一你唔還,我仲有嘢可以拍賣,減少損失。」但如果抵押品毀咗,嗰個系你嘅財產損失,而唔系銀行嘅損失。債嘅主體——你本人——依然存在。債合約——依然有效。
講到天災人禍,銀行唔「免供樓」系咪太冷血?首先從法律邏輯睇,而家無論大陸定香港,法律本來就唔支持「層樓毀咗就唔使還貸」。借貸合約同抵押合約系兩個獨立法律關係:借貸關係決定你一定要還錢;抵押關係決定還唔上時銀行可唔可以處置抵押品。抵押品冇咗,影響嘅系擔保,唔影響債本身。呢樣嘢喺全球大多數地方都一樣。就算喺美國部分州可以「以樓還貸」,嗰個都系當地特定法律設計,中國內地同香港都唔適用。所以銀行冇義務免貸款。
再講銀行嘅立場,如果免咗,金融系統會出大問題。如果銀行因為火災、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自動免貸,以後邊個仲敢發按揭?利息要加到幾高先可以 cover 風險?最終會變成:銀行唔放貸 → 樓價斷崖式下跌 → 普通家庭連買樓機會都冇。好多人唔明呢個關鍵邏輯,聽落好矛盾,但現實就系咁運作。我哋買樓時,一般只出咗2成-3成首期,剩低7成-8成都系銀行出,講白啲:樓價系靠銀行嘅錢堆出嚟,唔系靠買家嘅存款撐起嘅。如果有一日因為災害事件,銀行開始驚風險、收緊按揭,唔敢再大規模放貸,會發生乜嘢?第一步,買家瞬間消失7成–8成,因為絕大多數人都冇辦法全款買樓。第二步,樓價失去需求支撐,開始跌。你以為樓價跌咗普通人就開心?恰恰相反——普通人會更痛苦。點解?因為冇按揭,你一定要全款。樓價跌2成冇意義,一層樓從500萬跌到400萬,你依然攞唔出400萬現金。按揭真正嘅作用唔系「便宜」,而系:佢將昂貴嘅樓拆成2成-3成首期+20年-30年月供,令普通人有資格入市場。按揭冇咗,就系普通人被請出市場。樓價跌得再狠,買樓機會都輪唔到你,反而只會益咗嗰啲有能力全款買樓嘅有錢人。所以銀行為乜唔可以輕易免供樓?唔系因為冷血,而系因為:一旦供樓唔穩,金融體系就唔穩;金融體系唔穩,普通家庭買樓嘅門就關上咗。金融系統無可能容許呢種風險。
最後講最殘酷但最真實嘅風險分配問題。火災屬於乜風險?私人財產風險。換句話講:層樓系你嘅;層樓燒冇咗系你嘅損失;你應當承擔風險。銀行承擔乜風險?你唔還錢嘅風險。唔系層樓本身嘅風險。呢個就系點解好多業主都會買火險。你層樓燒冇咗,保險可以理賠,你可以攞保險金繼續還貸或者重建。今次香港大火嘅小區買咗多項保險,其中一項保額系20億,1984戶,平均每戶賠100萬。我哋大陸呢邊普遍仲未有呢個意識,舊樓或者非強制險就好易出現「保險唔夠」嘅風險。
咁業主系咪一點救濟都冇?其實有,只系有限。香港宏福苑而家出咗個方案:供樓寬限6個月,免罰息免手續費。意思系:暫時唔使還本金;唔會因為延期而被罰;唔會影響徵信;減輕短期經濟壓力。但真正嘅本金仲系要還。咁業主仲有咩可能出路?最緊要系尋求保險賠付,如果買過火險、家財險、按揭附帶嘅樓宇保險就可以申請理賠。呢樣可以部分或者全額補償損失。好多人唔知自己按揭附帶保險,值得去查下。另外,政府補助同安置,大規模災害一般會有臨時安置、生活補助、住房津貼、社區援助基金,可以減輕一部分生活負擔。或者同銀行協商延長寬限期或者重組貸款,例如延長還款年期、降低每月還款額、將寬限期由半年變一年,銀行唔一定全部應承,但重大災害時普遍會有彈性空間。仲有,通過社區組織或者慈善基金申請援助,香港喺呢類突發事故中社會力量好活躍,例如慈善團體、宗教組織、地區基金、公益募捐都可能畀直接現金援助。
咁我哋普通人可以得到咩啟示呢?好現實嘅系,抵押貸款唔系「安全嘅買樓方式」,佢系高度槓桿工具。你用未來幾十年收入交換今日嘅住房。任何風險,好似火災、坍塌、結構老化,都要你自己承擔。層樓唔系「穩穩嘅幸福」,佢系「穩穩嘅風險合集」。買樓必須意識到保險嘅重要性。好多人嫌保費貴、條款複雜,覺得「應該唔會用得到」。但天災人禍邊個講得准,保險就系咁:用到時,就系雪中送炭;用唔到時,就使啲安心錢。而大多數人會後悔嘅,永遠系「冇買保險」。仲有,我哋個個都在金融體系里生活,必須懂基本規則。唔懂就會激氣、困惑、懷疑世界唔公平。但好多「唔公平」其實系風險分配方式唔同。你承擔你嗰部分;銀行承擔銀行嗰部分。明咗呢一點,至少唔會喺最糟糕嘅時刻再被現實插多刀。
供樓系你嘅義務,層樓系你嘅風險。你並唔系「貸款買到層樓」,你系「貸款買到債,層樓只系擔保品」。銀行並唔系「賣樓畀你」,銀行系「借錢畀你」。既然錢借咗,你就要還。呢個唔系冷唔冷血嘅問題,系成個現代金融體系嘅底層規則。宏福苑呢場火,畀所有人提咗個醒:我哋以為堅固嘅家,其實脆弱到極;我哋以為理所當然嘅權利,其中嘅法律邏輯同我哋諗嘅完全唔同;我哋以為層樓系穩穩嘅資產,其實佢充滿風險。
願逝者安息,願倖存者能早點返到生活正軌。願悲劇唔再重演,亦願每個普通人個家,都可以更安穩一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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